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8-11 23:32

立軒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出售土地予關係人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222)立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出售土地予關係人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林口區力行段712~716地號之部分土地持分(註1)(註1)力行段712、713、714、715、716共5筆地號,預計合併為712地號後分割出售。2.事實發生日:115/8/11~115/8/11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11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土地:約165平方公尺,折合約50坪交易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2,000仟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0,000仟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陳銘鴻董事長同時擔任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本次交易對象為關係人,主要係考量資產處理之時效及未來合建計畫之執行時效。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469仟元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買賣總價款為新台幣100,000仟元整。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1.決策單位:董事會。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本公司取得5筆土地之平均單價計算。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1.目的:因本公司總部擴建計畫調整,為有效提升資產與資金使用效率, 擬出售部分土地。2.必要性:配合擴建計畫調整及提升資產與資金使用效率。3.預計效益:減少銀行借款金額及利息支出,另可提升資產使用效率。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08月11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1.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推舉獨立董事代表本公司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2.預計交易因實際情形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自董事會決議日起一 年內,在不超過說明一所列之對象、標的與交易金額內,全權處理。3.本案待華軒地產於115年10月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使得進行土地買賣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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