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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權證   發佈於 2026-08-11 01:54

掩護性買權策略 抗波動

經濟日報|2026.08.11 01:10
台灣主動式ETF投資策略日益多元,「掩護性買權策略」(Covered Call Strategy)已加入我國主動式ETF市場。證交所指出,掩護性買權策略是以部分上漲空間換取較穩定的收益來源,投資人應審慎評估商品特性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切勿單純以配息率高低作為唯一的投資決策依據。
證交所指出,掩護性買權策略的基本原理為「持有一籃子股票現貨部位」的同時,透過「賣出買權(Call Options)」收取選擇權權利金。國際上以美國摩根資產管理發行的JEPI與JEPQ等商品最具代表性,在聯準會高利率及股市高波動期間,創造7%至11%的年化配息率,吸引數百億美元資金流入。
相較國外商品可賣出最高達100%投資組合價值的買權,我國現行法規採漸進與衡平開放態度,嚴格限制賣出買權總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的25%,並要求建立高度相關性內部控制,在鼓勵商品創新之餘落實風險控管與投資人保護。
自今年4月起,國內市場已有三檔上市主動式ETF採取此策略。依公開說明書內容,其在不同市況下的損益表現如下,一、股票市場上漲:資產市價大於選擇權履約價時,買方行使權利,基金僅能獲得履約價以下的漲幅及權利金,超越履約價之潛在報酬將受到限制。
二、股票市場盤整:資產市價接近或略低於履約價,買權多數不被行使,基金可完整保留所收取的權利金,有助於提升投資組合整體收益。三、股票市場下跌:資產市價小於履約價,買權通常不被行使,基金可保留權利金收入,部分抵減股票價格下跌所造成的損失。
證交所為協助投資人正確理解收益來源,已強化相關資訊揭露機制,自今年7月1日起,規範主動式ETF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收益分配公告中,新增揭露「賣出選擇權權利金占比」資訊;若收益分配中含權利金,亦須敘明相關分配政策與條件,讓投資人掌握其納入分配的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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