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9 10:35

新藥研發公司藥華藥(6446)與奧地利藥廠AOP的國際仲裁案出現新進展。(圖擷取自藥華藥官網)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新藥研發公司藥華藥(6446)與奧地利藥廠AOP的國際仲裁案出現新進展。藥華藥7日收到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仲裁庭認定AOP應支付藥華藥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積欠的貨款及權利金,合計逾1700萬歐元(約新台幣6.32億元);另一方面,針對2019年至2021年的藥物採購價格爭議,仲裁庭則裁定藥華藥須退還AOP約3160萬歐元(約新台幣11.75億元)。
《中央社》報導,藥華藥8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該案由藥華藥擔任聲請人、AOP為相對人,仲裁地位於德國法蘭克福。公司表示,目前仲裁判斷對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後續將研擬撤銷仲裁判斷。
雙方爭議源自AOP被指違反授權合約。藥華藥指出,AOP過去未依約及時交付臨床試驗資料,影響藥華藥生物新藥P1101申請美國藥證的時程,並未依約啟動其他適應症臨床試驗,因此向ICC國際仲裁院提起仲裁並求償。
此次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中,仲裁庭認定AOP應支付藥華藥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積欠的貨款及權利金,金額逾1700萬歐元。至於遲延5個月取得歐洲藥證,以及供貨遲延4.5個月等爭議,在與AOP積欠的貨款及權利金相抵後,仲裁庭裁定金額分別為3131萬9250.27歐元(約新台幣11.64億元)及3456萬1864歐元(約新台幣12.85億元)。
另外,針對2019年至2021年的藥物採購價格爭議,仲裁庭裁定藥華藥須退還AOP 3160萬1477.5歐元(約新台幣11.75億元),並按基礎利率5%計息,年利率最高不超過6%。
對於AOP主張藥華藥積欠款項達上億歐元,藥華藥強調,該數字是AOP單方面推算,並非此次仲裁庭實際裁定的金額。至於AOP所稱藥華藥「另有約6500萬歐元(約新台幣24.17億元)溢收款項」,同樣屬AOP單方計算結果,並非此次仲裁判斷內容。
針對AOP指稱藥華藥「超額定價最高達900%」,藥華藥表示,相關爭議僅涉及2019年至2021年的特定期間貨款計算,且此次仲裁判斷採用AOP專家證人的計算方式,公司將進一步研擬撤銷仲裁判斷。
藥華藥表示,公司2025年全年營收達新台幣156億元,今年前7個月累計營收已接近145億元;此外,自2023年下半年起至今,AOP積欠的權利金及貨款合計接近1億歐元,因此此次仲裁判斷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ICC國際仲裁院已於2025年2月17日作出第一階段部分仲裁判斷,認定藥華藥涉及部分遲延責任。藥華藥已依法提起撤銷程序,目前案件仍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