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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8-03 21:28

處置股制度大鬆綁,8/10起新制上路

2026-08-03 18:15:43 蕭燕翔 發佈
處置股票措施大變革!證交所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未來遭處置股票的處置期間縮短到5-7個營業日,且撮合作業時間調整到2分鐘,另針對千元以上的高價股,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差級距也放寬。證交所發言人杜惠娟表示,新制預計8/10起實施,上路日還在處置措施的個股立即採用新制,未來將採每半年定期檢討。

近期因台股暴跌的處置股流動性問題引發討論,證交所今日也做出回應,主要調整方向有三,其中第一次及第二次(含)以上遭發布處置的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由原10個營業日縮短為5個營業日;而若遭發布處置的有價證券,於計算發布處置基數期間內,同時因當沖交易占比過高而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處置期間則由原12個營業日縮短為7個營業日。

而撮合作業時間也同步調整,第一次及第二次(含)以上遭發布處置的普通交易有價證券,撮合作業時間由原約每5分鐘或20分鐘撮合一次,參考盤中冷卻措施,調整為每2分鐘撮合一次。

此外,證交所也修正千元高價股處置規定,新規訂定當日收盤價逾1,000元,且最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達300元以上,才將進入處置;且收盤價逾2,000元後,價差金額改以每1,000元為一新級距,每一級距價差標準增加150元。也就是若收盤股價超過1,000元至2,000元為例,價差標準為300元;超過2,000元至3,000元者,價差標準為450元,依此類推。

外界也關注,未來是否可能完全取消處置股制度,杜惠娟回應,處置股制度檢討是兼顧流動性與交易提醒,會採每半年定期檢討調整。

而所謂的熔斷制度,她也說,有採行的美股與韓股,前者沒有漲跌幅限制,後者漲跌幅達三成,台股目前漲跌幅度約一成,且已有盤中動態穩定的暫緩撮合制度,沒有考慮熔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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