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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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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7-31 20:52
特力 代重要子公司特力(中國)商貿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908)特力-代重要子公司特力(中國)商貿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上海市閔行區泰虹路456弄21號樓7~9樓2.事實發生日:115/7/31~115/7/31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4.其他核決日期: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民國115年7月31日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建物租賃面積4,049.91平方米,折合1,225.10 坪;每月租金:人民幤381,626.31元交易總金額: 使用權資產人民幤13,061,851元(新台幣62,824,889元)租期:115/8/1-118/7/31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采億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辦公大樓地點選定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及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租賃雙方所簽訂之租賃契約履行租期:3年,每月租金金額:人民幣381,626.31元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公司法規定由本公司唯一董事行使董事會職權,本案業經董事決議通過。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符合辦公大樓地點選定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原因:依公司法由唯一董事行使董事會職權,並於115/7/31決議通過。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