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7-31 07:05

政院拍板 遺贈稅修法 防「大老婆」復仇 避免被繼承人藉生前贈與特定親屬 規避遺產稅

政院拍板 遺贈稅修法 防「大老婆」復仇 避免被繼承人藉生前贈與特定親屬 規避遺產稅
行政院院會昨拍板「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通過所謂「大老婆條款」,增訂死亡前兩年贈與特定親屬(如被繼承人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財產,應按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率計算遺產稅,並由受贈人負擔遺產稅,避免被繼承人藉生前贈與特定親屬規避遺產稅。

6歲非婚生女兒 竟扛5700萬遺產稅
這項修法源自憲法法庭二〇二四年十月判決,陳姓男子除元配、婚生子女外,還有一名年僅六歲非婚生女兒。陳男去世前一年將市價三億元股票贈與元配,因屬死亡前兩年贈與,納入遺產總額課稅,遺產稅達五七〇〇萬元;但陳男過世後,元配與親生子女拋棄繼承,高額遺產稅全落在非婚生女兒身上,被稱為「大老婆的復仇」。

現行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遺產管理人,應納稅額為全案遺產稅額。修法後,遺產區分「擬制遺產」與「其他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為「擬制遺產」,受贈者須按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率,繳納相應的遺產稅。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 須按比率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長樓美鐘說明,若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為配偶及兩名子女,遺產總額五〇〇〇萬元,其中配偶受贈的擬制遺產為一〇〇〇萬元,以及其他遺產有四〇〇〇萬元,全案遺產稅額為二〇〇萬元,修法前只有一張稅單,納稅義務人包括配偶與子女。

她表示,修法後,會發出「擬制遺產」及「其他遺產」兩張稅單,其中擬制遺產的遺產稅為四十萬元,由受贈人配偶繳納,至於其他遺產的遺產稅額為一六〇萬元,由配偶及兩名子女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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