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0 05:30

各縣市的房價中位數與家庭所得落差極大,更好的方式是建立合理公式,調整房價上限。(資料照)
■魏錫賓
新青安7月底到期,更新版8月上路,增加了房屋總價、年齡、所得上限等條件,雖都有合理性,但對已購買預售屋的少部分民眾,可能像突襲,而門檻值高低的設計,也值得進一步探討。任何更新的補貼政策都有事前預期及後續效應,再加上條件後,效果就有了差異;過渡期的紛擾後,未來或應思考建立一套可預測、可檢驗,甚至是可根據經濟環境自動調整的制度。
促進自有住宅政策,有幾個事實應該先說清楚。青安政策既是要協助原本財力不足的青年買得起房,自然會提高房市的需求,在其他情況不變之下,進而推升房價,這是任何改善住宅取得能力之政策一定會有的副作用,而且愈多人受益,房市增加的需求就愈多,這是難以避免的現實;另外,不管是那一種方案,都不會使所有人因此都有能力買房,銀行的鑑價、對貸款人的評估,依然有把關的必要。
第二代新青安(青安3.0)設置所得上限,希望產生排富效果,另對房屋總價設限,使資金不致向高價或豪宅流動,都有其修正的正當性,但是因不能造成過大的衝擊,調整也受限,以過往新青安的數據來看,此次設定的門檻值,實際受影響的比例可能不高。可以理解政府像在走鋼索,既要避免不公不義的批評,還要兼顧改革力道與市場承受能力的困難;然而,即使影響不大,各項限制條件的門檻值高低,還是有謹慎思考的必要。
針對總價,青安3.0採取3級的分類,作業上雖然簡單,卻留下不少討論空間。例如,同樣2000萬元的門檻,同時適用於桃園、台中、台南、高雄以及多數中小型縣市,然而這些地方的房價與家庭所得差距顯著,受條件限制影響的人數及比例應大有不同,從公平性上來看,不無值得商榷之處。政策若能納入家庭可支配所得與房價所得比等指標,將更符合實際購屋能力與協助的需求。
青安政策可能還有4.0及後續,如果政府未來都以行政裁量的方式調整門檻,容易引發地方之間的比較與公平性質疑,更好的方式或許是建立合理的公式,例如,可依據內政部實價登錄的住宅成交總價中位數,再乘以固定倍率,例如1.2倍或1.5倍,作為各縣市的購屋總價上限。如此一來,每年只要更新實價資料,門檻便能自動調整,未來調整的爭議將可望降低。
青安政策是提高需求的一項因素,但房價還受房市供給、景氣與預期等影響,若民眾知道未來門檻如何調整,就更不容易因政策消息而出現搶購或觀望,因此,將各項指標的數值帶入公式,更有助於穩定市場,減少政策對價格的干擾。當政策是建立在公開資料與客觀標準之上,不僅能提升公平性,也能增強社會對政府住宅政策的信任,讓青年購屋政策真正兼顧效率、公平與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