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28 14:00

健亞 本公司因股份轉換案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規定公告相關事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4130)健亞-本公司因股份轉換案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規定公告相關事項。1.事實發生日:115/06/282.公司名稱: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15年3月12日董事會及115年4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易威生醫」)進行股份轉換,本股份轉換案之交易對價為本公司以每1股普通股換發易威生醫普通股0.909股。於本股份轉換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易威生醫100%持股之子公司。二、依照本公司與易威生醫簽訂之股份轉換契約第5.3條約定:「甲方(即易威生醫)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相關規範申請,並取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復同意本股份轉換之意見書,並按照該函復日期(不含)起算第35個營業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股份轉換基準日訂為115年7月28日。本公司已依相關法令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櫃。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將發生股權移轉之效力。四、本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之規定公告,股東或記載於股東名簿上之質權人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未提出者,其原持有之股票失其效力。如已換發本公司無實體股票之股東,無須另行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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