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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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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11 17:18
達輝光電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434)達輝光電-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昕杰(2)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火灶(3)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歐金達(4)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何思賢(5)董事代表之政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6)董事代表之法人: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昕杰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火灶: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董事長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歐金達: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欣泛亞聚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何思賢美商維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資深資料科學工程師(5)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