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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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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06 19:14
和大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和大四)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536)和大-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和大四)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15/06/052.公司名稱:和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債券持有人得於115年07月04日至115年08月12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5年08月12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5年07月04日至115年08月12日止。(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115年08月12日)之前一營業日(115年08月11日)止,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預計於115年08月19日),將賣回價款扣除郵匯費後,匯入貴債權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