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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6-06-04 14:40

桃園提負擔住宅 內政部:照顧人數與社宅模式仍有差異

經濟日報|2026.06.04 14:12

桃園市提出可負擔住宅政策引發各界關注,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證實市長張善政確實於院會中提出此議題,而內政部也在當場回應此模式介於社會住宅與自由市場住宅之間。因此,涉及容積獎勵、住宅融資及相關財務機制等問題,都需要跨部會共同研議。
李慧芝表示,對於桃園市政府長期積極參與社會住宅政策推動,中央對此表達感謝。但是目前推動的人口對策新戰略中,已包含青年住宅、社會住宅及各類住宅支持措施,提供更優惠租金與補助方案,對於桃園市提出的建議,中央樂見各地方政府依據地方需求及財政條件提出自治條例,中央也將依法審查。
李慧芝強調,政府希望透過中央與地方政策相互配合,降低民眾居住負擔,並提供更多元住宅選擇。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則表示,去年12月22日,內政部長劉世芳已率團拜會張善政,雙方曾就可負擔住宅交換意見。他重申,《住宅法》第3條已明定社會住宅採「只租不售」原則,若推動可負擔住宅出售機制,能實際照顧到的民眾數量可能相對較少。
董建宏指出,目前透過「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措施,在桃園市已累積提供近10萬戶住宅資源供青年及弱勢家庭使用,而且輪替速度較快,能服務更多民眾。相較之下,可負擔住宅因持有期間較長,實際照顧人數可能較有限。此外,桃園市自治條例允許住戶未來自由移轉,也可能衍生物權認定及後續管理問題。
董建宏表示,尊重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提出不同住宅方案,但仍認為應回歸《住宅法》精神,以「只租不售」方式讓更多民眾受惠。特別是在未來婚育宅推出後,也能照顧到更多青年。
同時,董建宏也提醒,可負擔住宅購屋者需一次負擔較大購屋資金,而因物權設計相對不完整,銀行貸款成數可能受到影響,這些都可能衍生市場運作問題。未來內政部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合作,並與桃園市政府保持溝通,共同研議可行方案。
針對租金補貼經費分攤爭議,董建宏表示,這並非「中央請客、地方買單」,而是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推動的重要住宅政策。2022年以前租金補貼原本即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但2022年至2026年因疫情因素,改由中央全額負擔。
然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增加約4000億元,加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地方稅收增加超過2600億元,因此中央希望地方政府能共同分攤租金補貼經費。
董建宏表示,相較於地方政府新增財源,租金補貼所需分攤經費約81億元,比例並不高。中央仍希望透過持續溝通,與地方政府共同照顧租屋族群,未來也將持續保持協商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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