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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 chen 發達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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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1-16 09:28
瘦肉精訂標準?農委會:可嚴訂
有關瘦肉精標準,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今天呼籲台灣應符合國際標準。
農委會官員表示,標準由衛生署訂定,但會與農委會磋商,農委會認同採嚴格標準制定,並與民間團體溝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許天來表示,農委會在民國96年8月時曾邀請國內專家,就國際科學資訊等為依據,預告訂定瘦肉精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但因當時養豬團體反對,至今尚未完成標準訂定。
許天來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國內現在不能使用瘦肉精,是因為瘦肉精未完成動物用藥產品登記。
許天來指出,26個登記瘦肉精少量殘留標準的先進國家,日本也想要完成登記。台灣可以考量訂定,但因為國內有食用內臟,因此,可採比國際標準還嚴格來訂定。
許天來進一步指出,「如果完全不訂,就是完全不得檢出」,但有一個問題就是,台灣不是牛肉生產國,「主要牛肉生產國都訂有少量殘留量」;因此,「國內有牛肉需求,應該即早把當時未完成的標準容許量進一步討論」、「可以訂嚴一點,不可不訂」。
許天來表示,現在法定機關是衛生署,但會與農委會等相關單位磋商,農委會將與國內養豬團體等好好溝通。
美國出口至台灣的牛肉被檢出含有瘦肉精。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今天指出,美國與26個國際機構都同意瘦肉精可少量殘留,台灣卻規定不得檢出,呼籲台灣應符合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