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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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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5-16 18:12
中福 本公司115年第一季財報經會計師出具無法作成結論之核閱報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435)中福-本公司115年第一季財報經會計師出具無法作成結論之核閱報告1.事實發生日:115/05/15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前 言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3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本會計師無法對財務報告做成結論,由於無法做成結論之基礎段所述之可能影響重大且廣泛,本會計師無法完成核閱程序以作為表示核閱結論之基礎。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3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範 圍 除民國115及114年第一季無法作成結論及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 核閱工作。核閱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民國115年第1季無法作成結論之基礎 如財務報告附註六(七)所述,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3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金額為新台幣170,654 仟元,暨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認列之份額為新台幣0仟元,因本會計師未能接觸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第1季之財務資訊,致本會計師無法執行核閱程序並判斷是否對該等金額、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做出必要調整。民國114年第1季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財務報告附註六(七)所述,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3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283,500仟元,暨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為(1,561)仟元,係以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揭露前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無法作成結論及保留結論 由於民國 115 年第 1 季無法作成結論之基礎段所述事項之重大性,本會計師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核閱證據,故無法對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民國114年第1季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及相關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民國114年第1季之財務報告可能有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3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情事。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合會計師事務所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張進德/(079)台財證(一)第00351號函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朱淑梅/金管會證字第8492號函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5/05/157.因應措施:本公司未能於115年05月15日董事會通過第一季財報前,取得投資公司即福興投資(股)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及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缺乏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而無法對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及其他相關投資損益之金額進行判斷,並出具無法作成結論之核閱報告。嗣本公司將繼續向福興投資(股)公司追索其114年經董事會通過及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合法合規財報,待本公司取得後將續請簽證會計師執行查核並提出更新查核意見。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