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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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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5-13 18:20
旭軟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畫變更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390)旭軟-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畫變更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5/12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4/01/16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4.變動原因:本公司原購買土地及廠房做為自主生產使用,惟原地上建物地上物之部分違建未符合現有法令規範,若採修建方式應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且考量修建費用高昂等因素,經本公司委任建築師之建議擬變更建置方式。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1)變更前:購置工業用地(含其建物)及建置廠務設施450,000仟元。(2)變更後:購置工業用地(含其建物)及建置廠務設施599,982仟元。6.預計執行進度:115年第三季7.預計完成日期:115年第三季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節省租金支出及可取得資產產權完整性及資產自主運用性,亦使本公司完整建構軟性印刷電路板製程,達到資源控管、成本控制、時程管理,加速生產效能,滿足不同客戶需求。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購建廠房(含周邊建設)及廠務設施:與變更前相較預計115年度及未來每年度可分別節省廠房租金支出1,165仟元及3,494仟元。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廠務設施及搬遷費用計畫項目金額較原預計增加,係因應原地上物之部分違建未符合現有法令規範,若採修建方式應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且考量修建費用高昂等因素,經本公司委任建築師之建議擬變更建置方式,計畫變更後未來每年度可減少租金費用由計畫變更前之2,220仟元增加至3,494仟元,對公司未來營運有正面助益,將有助於提升未來股東權益。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1)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之必要性、合理性該公司本次計畫變更主要係向金琦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土地及廠房做為自主生產使用,惟原地上建物地上物之部分違建未符合現有法令規範,若採修建方式應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且考量修建費用高昂等因素,經該公司委任建築師之建議擬變更建置方式,故將廠務設施及搬遷費用需求資金由原計畫之新台幣100,000仟元調增至新台幣249,982仟元,該等因素係為符合法規以順利申請使用執照,使該購置土地及廠務設施達可使用狀況,並將該公司原二、三廠於租賃期間前順利搬遷至新址以利營運不受影響,且計畫變更後未來每年度可減少租金費用由計畫變更前之2,220仟元增加至3,494仟元,對公司未來營運有正面助益,故該公司本次計畫變更確有其必要性。有關本次計畫變更,該公司係以原計畫為基礎,考量符合法規遵循及委任建築師之專業評估等因素,對於廠務設施及搬遷費用之成本做出適時調整,故其計畫變更理由亦屬合理。(2)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可行性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後,預計115年度及未來每年度分別可減少租金費用1,165仟元及3,494仟元;而進度亦以原計畫為基礎,參酌承包商所提出的建廠時程及工程款之支付進度,調整為預計興建廠房及建置廠務設施於115年第三季完成。整體而言,其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尚屬合理可行。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