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5-11 21:30

弘憶股 本公司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312)弘憶股-本公司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1.事實發生日:115/05/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弘憶國際(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96,31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6,86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28,928(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5,788(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子公司與銀行簽訂三年之授信額度由母公司連帶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母公司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02,2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自動解除(2)日期:三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2,207,79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5,78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79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4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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