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 chen 發達公司總經理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1-11 06:43

針對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罰款。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於99年12月31日因申請專案資遣發生異動,經查符合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8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0年1月4日下午4時9分始將該項訊息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已函知該公司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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