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淨淳/台北報導
2026年2月26日 週四 上午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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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貨交易所25日公告調整臺股期貨契約(TX)等15檔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期貨契約(GDF)等3檔商品類契約及元大台灣50ETF期貨契約(NYF)等5檔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之保證金金額,並自2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期貨交易人須隨時關切自身未沖銷部位風險,瞭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之風險控管措施,及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情事,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