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2-31 17:30

中信金 代子公司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91)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中國信託金融園區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2、16樓2.事實發生日:114/12/31~114/12/31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1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2、16樓租賃面積:約929.42坪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303.804元租金金額:每個月為新台幣2,141,202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1,388,848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關係人之關係:與本公司同為中信金之子公司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與集團內各子公司於同一園區辦公,可發揮集團綜效。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每三個月付一次,每次支付新台幣6,423,606元限制條款:禁止非法使用、禁轉讓和轉租其他重要約定: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揚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NTD 2,488.774元/坪13.專業估價師姓名:葉又銘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9)北市估字第000291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業務發展需要,承租辦公處所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年 12 月 31 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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