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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2-31 16:38

新紡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正式簽約資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419)新紡-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正式簽約資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 190-1地號土地及42113~42125 建號建物全部2.事實發生日:114/12/31~114/12/31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5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3,798.31平方公尺(約1,148.99坪)建物:19,746.89平方公尺(約5,973.4341坪)交易總金額:40.5億元(含加值型營業稅)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新光醫療財團法人與公司之關係 :實質關係人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交易對象鄰近出售標的,且對該標的並具有實際使用需求。已依法於114/12/23經股東臨時會決議同意出售。土地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新光紡織(股)公司。 新光紡織(股)公司為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與新光醫療財團法人為關係人。土地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3年1月。 土地移轉金額:依企併法辦理,故不適用。建物:自地委建,故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6億元。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條件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專業鑑價機構鑑價報告(3)決策單位:董事會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處分物件估價金額:新台幣4,041,586,219元。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處分物件估價金額:新台幣4,040,842,004元。13.專業估價師姓名: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孫維瀚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許春寶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11)桃市估字第000072號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籌措其餘不動產開發需要之營運資金,同時支持集團多角化經營策略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11月5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4年11月5日31.其他敘明事項:本案已於114/12/23經股東會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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