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2-09 17:34

弘塑 弘塑購置土地簽約完成及相關事宜(承114/12/03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131)弘塑-弘塑購置土地簽約完成及相關事宜(承114/12/03公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竹市五福段489、533、531、531-1地號之土地。2.事實發生日:114/12/5~114/12/9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 新竹市五福段489地號:5,954.28平方公尺 (1,801.170坪);(2) 新竹市五福段533地號:8,349.97平方公尺 (2,525.866坪);(3) 新竹市五福段531地號:2,645.01平方公尺 (800.116坪);(4) 新竹市五福段531-1地號:2,314.39平方公尺 (700.103坪)。四筆土地總計19,263.65平方公尺 (5,827.255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66,390,000元。每坪價格新台幣183,000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 五福段489、533地號:交易相對人:永大磚廠股份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無。(2) 五福段531、531-1地號:交易相對人:自然人;其與公司之關係:無。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雙方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 雙方議價決定。(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力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凱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3)決策單位:董事會。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力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084,383,000元。(2)凱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072,215,840元。13.專業估價師姓名:(1)力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陳榮源。(2)凱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伍治年。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陳榮源開業證書:(106)竹市估字第000004號。(2)伍治年開業證書:(104)竹縣估字第000005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本公司大量訂單及預估未來訂單量,評估現有廠房面積不敷使用,考量公司未來長遠發展及多角化經營之營運所需。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12月3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4年12月3日,當日董事會通過。31.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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