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信/台北報導
2025年11月29日 週六 上午4:10

前「股市四大金釵」葉美麗掏空誠美材公司,台北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刑7年。(本報資料照片)
有「股市四大金釵」之稱、誠美材公司前副董事長
葉美麗於民國107年與郡宏公司董事長林勇任合作,用高價購買庫存品、假交易等方式,掏空誠美材及子公司茂豐等公司,台北地方法院28日審結,合議庭斥責葉女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刑7年,沒收犯罪所得4104萬643元,林勇任判刑6年、
茂豐公司財務經理方永慧因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
葉美麗原本是證券公司營業員,曾創下單月千萬業績獎金,有股市「四大金釵」封號,她在107年是
誠美材公司副董事長,並擔任誠美材公司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茂豐、茂宇公司董事長,卻掏空茂豐、茂宇及誠美材公司。
葉美麗與林勇任把郡宏公司庫存品以不合理的高價賣給茂豐公司,致使茂豐公司、誠美材公司受有7675萬元損害;葉又在郡宏公司委託茂豐公司採購原料時,設計不合理的交易條件,讓郡宏公司只須支付部分貨款給茂豐公司,茂豐卻要把全部貨款先支付給葉美麗掌控的寶兌公司,葉女再將寶兌公司收到的貨款挪為己用,使茂豐公司、誠美材公司受有8825萬元的損害。
葉美麗因承諾當時擔任立委的蘇震清,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蘇震清及其友人持有的郡宏公司股票,在鑑價報告做成前,葉女先讓茂豐、茂宇公司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蘇震清及其友人持有的郡宏公司股票,之後方再倒填鑑價報告的做成日期,且郡宏公司股票合理價格僅約4至5元,因此使茂豐公司、茂宇公司、誠美材公司受有6294萬元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