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重大訊息公告雙標? 中信金回應了- 2025.10.31
- 19:44
- 工商時報 孫彬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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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分媒體報導中信金控併購的重大訊息公告雙標一事。中信金表示,今年2月的保德信投信案,當時的投標出價為non-binding(無法律約束力),沒有經董事會通過,當然不需要進行公告。結標時,因未得標,依法無需公告。
中信金指出,此次三商壽案為binding offer(具法律約束力報價),且金額超過400億元,具重大性,事前也詢問過證交所,故在經董事會通過後,依相關規定進行公告。當日結標時,因未得標,依法無需公告。
中信金強調,中信金在10月27日的三商壽案第二次公告,是應主管機關的要求,針對投標進度後續進行補充公告。
中信金指出,重大訊息的精神,是指公司應即時、準確地揭露對股東或投資人有重大影響的資訊,以維護市場公平性,並保護投資人權益,中信金依據此精神與規定進行公告,完全遵照主管機關公司治理規定,並維護所有中信金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