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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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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17 15:10
聯光通 代子公司台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向債權人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4903)聯光通-代子公司台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向債權人公告1.事實發生日:114/09/172.公司名稱:台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鋼工程)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 為擴大營運規模,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台鋼工程於民國114年 9月17日經董事長同意,依公司法、企業併購法及相關法令與台鋼機電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台鋼機電)合併,合併後台鋼工程為存續公司,台鋼機電為消滅公司, 並暫定民國114年10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台鋼機電所有之一切 權利義務,悉由台鋼工程概括承受。6.因應措施: 茲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如 對前述合併案有異議者,請自114年09月17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止(郵寄以郵戳 為憑,受理地址為: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307號12樓之1,請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台鋼工程合併債權人函件」字樣,以掛號寄發), 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向台鋼工程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台鋼工程置董事一人,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由該董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