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8-11 18:44
大同 代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371)大同-代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1.股東會決議日:114/08/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董事長: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吳振隆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光祥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劉柏良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賴冠伶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鍾光豐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盧姵君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光祥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盧姵君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光祥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盧姵君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蘆蕩路168號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虹許路538號11棟306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IP機上盒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統整合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