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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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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8-07 15:54
宜特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1200萬股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289)宜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總股數:12,000,000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即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即1,2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之80%即9,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5.其他應敘明事項:(1)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金融機構借款或其他方式支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將作為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之用。(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籌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與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員工認購總數、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為配合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