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8-05 23:26

盛新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30)盛新-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1.事實發生日:114/08/052.發生緣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6F 2.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一路5號 (2)事實發生日:114/08/05~114/08/0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6F: 交易數量:辦公區10.85 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NTD22,0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NTD765,792元 2.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一路5號: 交易數量:室內面積2,282坪+室外面積1,282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NTD1,767,9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NTDNTD61,559,20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持有本公司8.55%,且有實質控制力之最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選定關係人之原因: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考量及集團統籌管理。 前次移轉: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租期:自 114/11/01-117/10/31 ,共三年,按月支付租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建物取得成本、淨值與租金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做為辦公室及廠房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8月0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08月0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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