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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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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29 18:38
紅陽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745)紅陽-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1.事實發生日:114/07/2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3.因應措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揚曜公司”)甲種特別股 約定發行條件: (1)發行期限最長以5年為限 (2)股息:年利率4%,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按每股發行 價格計算。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 (3)發行公司對於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股息發放為累積型 (4)本特別股之股息分派除依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 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其餘條件以光揚曜公司特別股發行辦法為準 2.事實發生日:114/7/29~114/7/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超過4,7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總交易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7,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相同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投資規劃 前次移轉情形:本次為參與現金增資,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 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光揚曜公司現金增資規劃時程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依光揚曜公司現金增資規劃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特別股(含本次交易)之數量: 4,700,000股 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 47,000,000 元 權利受限情形: (1)於發行公司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 (2)本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9.97%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2.31% 營運資金數額:133,479,756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集團投資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7 月 29 日 18.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3.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4.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6.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