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24 19:18

八貫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342)八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7/24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股數19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為新臺幣1,900,000元。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5.3.1所定之個人績效或公司營運目標,並於該年度無違反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準則規定者。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準則辦理。6.其他發行條件:無。7.員工之資格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2)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整體貢獻、營運狀況及其他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由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住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無。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無。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2)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辦理股票信託保管。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授權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發行;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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