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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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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07 18:50
聯邦銀 公告向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38)聯邦銀-公告向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號地下1、3樓部分面積、1樓AB區、2樓ABCD區、3樓ABCD區、5樓ABCD區及11樓C區2.事實發生日:114/7/7~114/7/7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7月7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租賃面積:地下1、3樓116.6坪、1樓460.47坪、2樓496.53坪、3樓551.28坪、5樓542.18坪及11樓164.14坪每坪月租金價格:地下1、3樓1,050元、1樓7,000元、2樓3,300元、3樓2,500元、5樓2,500元及11樓2,500元交易總金額合計487,696,140元(單位:新臺幣,含稅,以下同)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續租作為營業及辦公場所使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季付、每季租金24,384,807元。租賃期間:自民國114年9月1日至民國119年8月31日止。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出租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禾仲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494,858,473元13.專業估價師姓名:陸筱晶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16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營業廳舍及辦公場所使用。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7月7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