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05:30
不支持「敵意併購」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昨宣布,考量金融機構穩定經營,將修訂「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共有八大修正重點,包括公開收購應以現金為對價、首次投資比率提高至二十五%等;金管會並強調不支持「敵意併購」,新規範預計今年第三季上路。
新規範預計第3季上路
童政彰表示,為強化金控投資行為的規範措施,建立符合金融併購實務的法制環境,同時維護市場穩定性,研議修正上述辦法。他說,未來金融機構要秉持「三心二意」,「三心」是讓主管機關對金融機構整併有信心、讓社會大眾可以放心、對員工權益必須有同理心;「二意」是指併購過程要拿出最大的「誠意」與「善意」。
銀行局更直接劃出紅線,想要金融合併,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書,即使公開收購也要尋求合意。由於金管會支持的是合意併購,等於讓「敵意併購」走入歷史。
公開收購應以現金為對價
金管會說明,這次修正有八大重點,包括公開收購應以現金為對價,為避免公開收購價格不確定,進而干擾股價侵害股東權益,被投資事業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對其首次投資,應以現金為對價。
其次,考量金融機構整併涉及層面廣泛,對金融市場影響重大,為確保金融市場秩序與穩定,降低整併過程中之不確定性,避免影響整併雙方經營穩定而影響客戶與員工權益,首次投資金控公司及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之投資比率,從原本十%提高至二十五%。
再者,為避免擾動金融市場穩定,金控公司應拿到被投資事業董事會不反對決議或出具可完成取得過半股權或董事會席次的證明文件。
1年內不得申請投資同一標的
此外,為明確重大訊息揭露時點,以降低對市場影響,金控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進行投資者,相關收購條件在未經金管會同意確定前,不得對外揭露。金控公司申請投資前,應有充分完善的投資計畫,一年內不得申請投資同一被投資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