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05:30

為鼓勵民眾選購節能家電,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將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延長至二○二九年底,每台最高新台幣二千元減徵貨物稅優惠。(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為鼓勵民眾選購節能家電,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將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延長至二○二九年底,為期長達四年半。民眾未來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可繼續享有每台最高新台幣二千元減徵貨物稅優惠。
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
現行的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自二○一九年六月十五日上路,已歷經兩次展延,原訂於今年六月十四日截止。行政院會今年五月一日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擬延長實施至二○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增訂可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最多兩年。
行政院長卓榮泰當時說明,修法有助邁向二○五○淨零轉型目標,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以及促進家電產業升級等優點。
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經朝野立委協商達成共識,決定將優惠措施延長四年半;立法院會昨處理時,在場立委皆未表達異議,順利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自二○二五年六月十五日至二○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的貨物稅每台減徵稅額以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