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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6-11 05:47

原來當兵還能享勞保?勞動部提醒:這5種人即使沒上班也不怕「斷保」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06-10 19:41

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實際從事勞動的勞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由投保單位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但考量勞工職業生涯中,可能因不同原因未繼續工作或離開職場,勞保條例有訂定有繼續參加勞保提供保險保障的規定。為了讓勞工朋友更加瞭解自身的權益,勞動部彙整幾種常見的續保態樣,一次報乎你知。



原來當兵還能享勞保?勞動部提醒:這5種人即使沒工作也不怕「斷保」。(鉅亨網資料照)



被保險人參加勞工保險後有下列情形,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繼續加勞保:



(一) 應徵召服兵役。

(二)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三)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 1 年,職業災害未超過 2 年者。

(四) 勞保年資合計滿 15 年且經裁減資遣者,得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五) 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被保險人於繼續加保期間,除了可以持續累計勞工保險年資,及(四)和(五)兩種情形不得請領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外,如發生生育、失能或死亡等保險事故,得依規定請領勞保相關保險給付;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續保勞保者,於續保期間,仍得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職業災害醫療、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此外,為確保被保險人的保險給付權益,續保期間的投保薪資以離開職場時的投保薪資為準,投保單位不得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勞動部補充,如欲進一步瞭解申請手續或應備書件等資訊,可於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https://www.bli.gov.tw/0000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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