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24 15:10

中信金 本公司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二十一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80.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91)中信金-本公司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二十一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80.5億元整(補充114/01/20公告)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一一四年度第二十一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本債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80.5億元整,按發行條件不同分為A券與B券共二券,A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74億元,B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6.5億元。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仟萬元。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7.發行期間:A券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發行,中華民國124年6月5日到期,發行期限為10年;B券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發行,無到期日。8.發行利率:A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30%;B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3.45%。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資本及財務結構、償還到期債券及充實營運資金。11.承銷方式:無12.公司債受託人:無13.承銷或代銷機構:無14.發行保證人:無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債券由本行辦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持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16.簽證機構:無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8.賣回條件:無19.買回條件:B券發行屆滿10年後,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經主管機關事前核准前提下,提前贖回或自市場買回B券:(一)計算提前贖回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仍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法定資本適足比率。(二)以同等或更高品質之資本工具替換原資本工具。本行若欲行使提前贖回權,將於B券預定贖回日前30日公告,按B券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如與主管機關核准條件不同,則依主管機關核准條件為準。本行行使贖回權者,B券於贖回日到期。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2.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為114/01/20。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