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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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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19 16:18
敦陽科 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480)敦陽科-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業務副總經理高仁健先生、本公司為參與人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金重訴字第10號4.事實發生日:114/05/19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本公司業務副總涉嫌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本公司以參與人身分參加刑事沒收程序,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業務副總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本公司業務副總為參與人本公司實行違法行為而取得新臺幣472萬709元,沒收之。6.處理過程:高仁健先生及本公司將委託律師依法提起上訴。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新臺幣472萬709元,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