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16 17:58

友上科 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撤銷113年現金增資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98)友上科-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撤銷113年現金增資案1.事實發生日:114/05/162.發生緣由: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變化及整體營運環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乙案,茲於114年5月16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3167號函同意廢止。3.因應措施:(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同意撤銷現金增資案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該價款;退還之款項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退還股款計算方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臺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存款利率/365】註:應還之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2)承諾書: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上)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19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考量現行市場投資人接受度、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權益,友上於114年1月15日決議展延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2068號函同意備查在案。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變化及整體營運環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本公司經114年5月8日董事會決議,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此次現金增資案,資金運用計畫不足部分將以自有資金及金融機構借款支應。基於維護股東權益,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及認股人權益,本公司承諾自接獲金管會撤銷通知後,將依法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款項;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此 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 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羅文保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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