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05-02 20:00
慣老闆注意!性別歧視最重罰150萬 近3年46件懷孕歧視成立、共罰1225萬元。(鉅亨網記者張韶雯攝)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進用、配置、考績、陞遷、薪資及解僱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也包含懷孕歧視,罰款為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除罰鍰外,並公布違法雇主姓名。近三年懷孕歧視成立件數共 46 件,裁罰金額共計 1225 萬元。
勞動部說明,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之罰鍰,已於 103 年 12 月 11 日修正,提高為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另除罰鍰外,亦有公布違法雇主姓名之規定。
勞動部近三年 (111 年至 113 年) 統計調查,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受理「性別歧視」申訴案件共計 564 件,成立共計 114 件 (占 20%),裁罰金額共計 2329 萬元;其中,因懷孕歧視成立之件數共 46 件,裁罰金額共計 1225 萬元。違法資訊可至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瀏覽查詢。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過去曾有案例,受僱者於發現懷孕後,便立刻告知公司,惟自此之後,即開始無故被砍班,或是被安排原時段以外無法上班的時段;也曾有受僱者任職同一家事業單位長達三、四年,表現一直優異,卻在告知雇主懷孕後,旋即被通知「工作能力無法勝任」而予以解僱。另外也有懷孕的求職者在面試時,被雇主詢問「是否懷孕」,並表示「不會用懷孕的人」及「懷孕給公司帶來麻煩」,最後因懷孕因素而不錄用,這些都是屬於懷孕歧視的典型態樣。
勞動部表示,為加強事業單位對懷孕歧視禁止等職場平權法令的認識與瞭解,除透過辦理研習會、臉書、摺頁、網站等多元宣導方式外,去 (113) 年更透過拍攝微電影「你 就是自己的光」《向光篇 - 讓愛降臨》,以早產兒媽媽真人真事改編,內容探討懷孕婦女在職場上面臨工作、家庭照顧兩頭燒該如何因應,雇主又該如何包容與協助等真實議題,以提升各界對性別平等工作之認知,營造更友善職場的環境,影片並已上傳至勞動部官方 YouTube 頻道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WRJmNjszk),可隨時免費觀賞,亦可作為企業教育訓練的教材。
勞動部強調,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或求職者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勞動部勞工申訴專區線上查詢申訴管道 (
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8700/nodelist),或勞動部 1955 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