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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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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02 18:32
富喬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500萬股,114~117年可能費用化金額1.51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815)富喬-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2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不超過普通股5,000仟股(含)為限。4.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日起,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最近二年績效評核結果皆為「良」(含)以上,各年度可分別既得之股份比例各為:發行日起屆滿一年30%、屆滿二年35%,以及屆滿三年35%。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其尚未既得之股份,本公司將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6.其他發行條件: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7.員工之資格條件:發放對象為本公司員工或本公司控制(從屬)公司員工,實際得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之數量,得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留任及吸引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民國114年3月31日收盤價新臺幣30.20元估算,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為新臺幣151,000仟元。於民國114年至117年之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分別為新臺幣67,006仟元、55,367仟元、24,223仟元及4,404仟元。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31日已發行股數520,430,396股計算,暫估民國114年至117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臺幣0.13元、0.11元、0.05元及0.01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相關法令修訂而需修訂或調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全權處理。(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