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26 22:50
台新金:因與新光金合併,辦理發行新股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87)台新金-台新金控公告辦理合併發行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42.增資資金來源:合併基準日按新光金控普通股每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0.672股及辛種記名式特別股0.175股,新光金控甲種記名式特別股每1股換發本公司庚種記名式特別股一1股,新光金控乙種記名式特別股每1股換發本公司庚種記名式特別股二1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依合併基準日前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而定;普通股11,890,254,918股;庚種記名式特別股一75,000,000股;庚種記名式特別股二219,668,000股;辛種記名式特別股3,096,420,552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普通股以本公司合併基準日前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庚種記名式特別股每股45元;辛種記名式特別股每股10元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如依合併契約約定之換股比例取得不滿1股之畸零股部分,普通股依其於合併基準日前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下稱市價)、辛種特別股依其發行價格,按比例折發現金(不足1元部份應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止)給付之。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普通股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相同;辛種特別股及庚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悉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合併發行新股案最終實際發行股數,將按新光金控於合併基準日流通在外已發行股數(含普通股及特別股)依約定換股比例調整之。(2)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合併發行新股案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主管機關許可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