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16 20:34
南亞科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上限4億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408)南亞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發行普通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6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2)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必須對本公司營運相當瞭解且有利於公司未來之營運者,且需為策略性投資人,並以對本公司長期發展及競爭力與既有股東權益,能產生效益者為優先,經理部門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請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3)選擇策略性投資人之必要性及預計效益:因應本公司營運發展需要,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直接或間接協助本公司之業務、生產、技術、策略發展等,以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4億股普通股為限。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4億股普通股為限,並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8成5。(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於投資先進記憶體製造之廠務與生產設備及前瞻技術之研究發展、或尋求與國內外廠商進行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機會。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及為因應公司發展引進策略性投資人等規劃,以私募方式辦理具有必要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11.參考價格:不適用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新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再行賣出,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依相關規定,應先取具主管機關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後申請上市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辦理。(2)如有未盡事宜,亦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