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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12 02:02

遭北檢依銀行法起訴 Steaker發四點聲明:憂虛擬資產業面臨法律傷害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2025-04-11 16:40

Steaker創辦人黃偉軒。(鉅亨網資料照)


受 FTX 破產事件衝擊,台灣區塊鏈 Steaker 數位資產管理平台連帶遭受損失,北檢近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創辦人黃偉軒等 4 人及公司,對此,Steaker 今 (11) 日發出四點聲明,強調經營團隊從未有任何違法行為,自籌備階段起就已先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也確認過當時法院實務見解。Steaker 也不樂見出現不同的法院判決而使新創產業面臨極大法律不確定性及傷害。

Steaker 表示,第一,經營團隊並未遭起訴詐欺、侵占或背信相關罪名。

第二,對於檢察官將原僅適用於法定貨幣之銀行法第 29 條、第 29 條之 1,擴張解釋納入虛擬貨幣,並據此認定 Steaker 涉有非法經營收受存款之行為,Steaker 深表遺憾。依據法院見解與主管機關一貫立場,虛擬資產並非法定貨幣,即非銀行法所稱之款項或資金,非銀行專營業務範圍,Steaker 僅單純提供虛擬資產配置服務,未收受任何法定貨幣或提供兌換服務,無違反銀行法的情形。

第三,關於起訴書指稱 Steaker 與負責人黃偉軒有資產混用情形,亦與事實不符。Steaker 所設立的 ENTRYONLY 子帳號,是專供用戶入金使用,目的在與其他帳務明確區隔,屬業務管理必要的安排,絕非用來製造資金斷點或掩飾資金來源,且彼時 Steaker 經營模式並未遭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違法可能性,當無掩飾金流之動機與必要;至於所有存入 FTX 交易所、幣安交易所的資金,亦均依用途與歸屬明確區隔劃分,並分別存入專屬之子帳戶,帳目清楚,絕無起訴書質疑有資產混用的情形。

第四,Steaker 自創立以來,從未對用戶作出任何保本或保證獲利的承諾。無論在註冊流程、產品申購頁面或合約條款中,均明確揭示虛擬資產投資具有高度波動與系統性風險,並於各產品頁面標示風險等級。此外,Steaker 設立 SAFU 基金,即是希望當系統性風險發生時能即時因應,降低用戶損失,絕無以「無風險」或「保本」等不實訴求取得資金。

Steaker 表示,自 2019 年成立以來,致力為台灣用戶提供虛擬通貨資產配置服務,堅守合法經營的原則,與律師頻繁討論商業模式之合法性,並主動與金管會保持溝通,遵照主管機關的指導方針,2022 年上半年向金管會提交反洗錢防制聲明,同時升級平台系統和政策,於 2022 年 3 月實施更全面的平台實名認證 (KYC) 政策。

2022 年 11 月 FTX 破產倒閉,對用戶權益造成巨大影響,Steaker 深感遺憾,但這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經營團隊絕無任何違反協議或欺騙用戶等行為,並積極推動「拂曉計畫 (Steaker Dawn)」的補償方案,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已有超過 86% 的用戶參與並領取相應補償份額。

Steaker 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已無限期停止原平台業務,包含停止方案申購及運作,也不接受新用戶申辦帳號。

Steaker 表示,儘管我們對起訴決定感到遺憾,仍將盡全力在訴訟中向法院解釋以釐清事實,促進虛擬通貨產業的透明度。這場訴訟將是虛擬通貨產業法律面向的一部分,期許能推動對新創產業或相關產業商業模式的法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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