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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11 06:57

職場性騷擾最新統計 去年共127人因性騷遭解僱

2025/04/10 18:22
   

勞動部統計,去年共127人因職場性騷擾遭解僱(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性別平等工作法》去年3月8日正式上路,至今已逾週年,勞動部今日發布113年度3至12月的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統計,共1577件申訴案,其中6成、949件成立,申訴人以女性最多占88.6%,性騷行為人最重懲處為「解僱」,共127人。
勞動部指出,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僱用人數,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依法均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根據統計,113年度通報申訴件數共計1577件,其中公務機關354件占22.4%,非公務機關1223件占77.6%。若區分行業別,主要以「製造業」占21%、「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占13.8%、「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占12%居多。
調查後性騷「成立」共949件占60.2%,「不成立」396件占25.1%;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占74.3%較多,與加害人關係則大多為非權勢占72.9%;複選狀況下,遭受性騷擾形式多為「肢體行為(66%)」及「口語(47.2%)」。
申訴人以女性占88.6%居多,申訴人之年齡別(於行為時或申訴時)以25至44歲居多,比例近7成。
勞動部指出,雇主對於成立案件的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其次為記小過、記大過,最重是予以解僱,但統計僅有127人因性騷遭解僱。
勞動部呼籲,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應以審慎的態度積極處理,並同理被性騷擾者的感受,給予必要的協助。為支持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接受心理諮商,補助地方政府支應被害人運用心理諮商費用,雇主或被害人可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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