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9 18:09

威旺建設、璽悅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遭公平會合計處120萬元罰鍰。(資料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又有建案廣告不實挨罰。公平會今日公告,經委員會議通過,威旺建設、璽悅廣告銷售桃園市中壢區「威均晶鑽」時,在「RF2平面參考圖」、「RF3平面參考圖」的紙本廣告及電子表板終將屋突2層規劃為健身房、屋突3層為KTV室,讓人誤會該建案的樓梯間、機房、水箱空間可合法供健身房等室內空間使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威旺公司80萬元、璽悅公司40萬元,合計1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在向桃園市政府徵詢意見,該建案屋突2層、屋突3層申請核准的用途與該平面參考圖規劃的室內空間用途不符,且未向該府辦理變更設計,涉及違規使用而違反建築法第91條規定。換言之,消費者根本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的空間,因此該等平面參考圖與事實不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屋突層空間」應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建商不應為了吸引民眾購買而違法規劃為非法定用途使用,遭罰反而不利商譽。另民眾購屋時應留意比對建案的建照、使照是否與廣告內容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使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