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1 20:48

經濟部今(31日)公告光電申請設立4子法。(能源署提供)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署今(31日)公告光電申請設立4子法,強化光電申設審查的透明化、格式化及簡化,也規範光電案場與鄰近民宅應保持適宜距離,以維護居民生活品質,確保地方和諧與光電發展共存。
經濟部今天公告「電業登記規則」、「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及其相關書表格式。
能源署進一步說明,為保障在地民眾知情權,已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與公(協)會研商修正「電業登記規則」,規範設置者申請籌設許可前,應在光電板鋪設最多、升壓站及儲能設備所在村(里)召開說明會,並應檢附「太陽光電發電業辦理籌設或擴建計畫地方說明會會議紀錄、簽到表」,以深化在地參與及明確事項。
此外,為使地方政府核發光電電業同意函有一致標準,經濟部併同修正「電業登記規則」,建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太陽光電發電業同意函要件檢核表」統一審查標準,供地方政府有所依循,以提升行政效能。
為維護民眾居住環境品質,經濟部修正「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明定光電設施與建地應保持適宜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