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29 05:55

職場霸凌 最高罰鍰150萬元

2025/03/29 05:30  
為防治職場霸凌,勞動部昨預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資料照)
勞動部預告職安法修正草案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防治職場霸凌,勞動部昨預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要求雇主接獲申訴須進行調查並通報,並創下各國處以罰鍰的先例,若最高負責人霸凌,最高可罰鍰百萬元,被申訴人規避、妨礙或拒絕配合調查,最高可罰鍰一五○萬元。
雇主接獲申訴 須調查並通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說明,此次修法適用對象為適用職安法的勞工,只要是執行職務的勞動場所,遭受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等言詞或行為,導致身心健康遭受危害,都可算職場霸凌。
鄒子廉強調,霸凌行為雖以「持續性」為要件,但不排除偶一為之但很嚴重事件。若勞工提出霸凌申訴,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申訴管道及防治措施,後續調查機制的外部人員比例,將授權子法明定。
另,此次修法也明定申訴機制,若涉及霸凌者為「最高負責人」,申訴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主管機關委請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協助調查。
為防止勞工申訴後雇主未依規定處理,也不按規定委託外部委員進行調查,草案明定「通報機制」。鄒子廉指出,當雇主接獲被霸凌勞工申訴後,應在指定網站登錄,經調查認定屬職場霸凌成立的案件,也應將處理結果在網站登錄,減少吃案的可能。
為避免申訴人遭秋後算帳,草案也明定不可給予不利處分,但為避免調查困難而訂定「申訴期限」,在職場霸凌行為終了時起超過三年將不予受理。若遭霸凌勞工已離職,須在離職後一年內申訴。
鄒子廉指出,國外的職場霸凌法案並無罰鍰,因我國職安法原就訂有罰則,職場霸凌也依情節不同訂有罰鍰,創下國際先例。相關的罰則主要針對雇主,包括「雇主未採取防治或適當措施致職業病」及「被申訴人規避、妨礙或拒絕配合調查」,均罰鍰三萬至一五○萬元;此外,雇主在接獲申訴後未處理、對申訴人處以不利對待、未依規定登錄申訴案件,或未依規定採取防治措施,最高罰鍰七十五萬元;若霸凌者為最高負責人,甚至可罰鍰一百萬元。
鄒子廉表示,職安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預告至四月十一日止,近期將舉辦說明會,聽取雇主及勞工團體意見,期望能在五月送交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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