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5 05:3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台電將維持現行綜合電業的經營形態不分拆。(記者方賓照攝)
排除綠電交易障礙、納管儲能及需量反應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全數條文按行政院版本通過,無須再送朝野協商,台電將維持現行綜合電業的經營形態不分拆。
經濟部表示,未來綠能交易將成為電力市場主軸,因此推動「電業法」修法,排除綠電交易障礙、引進民間資源強化電網韌性,並加強電力交易市場監管。
此次修法四大重點,包括: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交易限制、納管儲能及需量反應、強化電力交易平台中立性,以及台電公司維持現行經營型態不分割。
二○一七年「電業法」修正,要求台電必須在二○二五年底完成廠網分離,並分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家公司。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因應國際淨零趨勢及極端氣候下的電力調度挑戰,電力建設須仰賴龐大資源挹注,因此台電維持綜合電業的組織型態,以確保電網韌性,並提高資源投入效益與供電韌性。
經濟部能源署代理署長李君禮說,考量併網型儲能業日趨蓬勃,加上電業自由化後需量反應交易更活絡,這次修法將儲能設備、台電執行的需量反應措施等,納入「特定電力供應業」範疇加以規範。
排除綠電交易障礙方面,放寬再生能源受電業交易限制,李君禮說明,現行「電業法」規定再生能源售電業,所購電力只能賣給終端用電戶,但修法後電力可以賣給其他售電業,提升售電業者間的調節功能。
至於強化電力交易平台中立性,李君禮說明,目前電業市場交易由台電執行,考量台電維持綜合電業型態,其交易機制必須公平公正,若未採行中立性運作措施,能源署要求限期改善,否則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