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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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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22 20:02
彰銀訂6/13召開股東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01)彰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彰化銀行臺北大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概況。(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經過。(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4)銀行法第25條宣導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請承認案。(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本公司章程修正案。(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313.其他應敘明事項:(1)113年度盈餘分派內容經董事會決議後,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另行公告。(2)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擬訂於114年3月28日起至114年4月7日止(以114年4月7日17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者為準)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2樓秘書處投資人關係科;電子郵件信箱:chb114@chb.com.tw)。(3)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者,亦同。(4)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5)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4年5月14日至114年6月10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6)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4年5月14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4年6月10日前),於集保公司視訊會議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4年5月14日起至114年6月10日下午4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ii.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4年6月17日09時00分於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彰化銀行臺北大樓)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ii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