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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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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15 21:06
聚隆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4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466)聚隆-董事會決議辦理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4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肆億元整。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6.發行價格: 依競價拍賣結果決定,暫訂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0%發行。7.發行期間:三年8.發行利率: 票面年利率0%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依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辦理相關簽署後另行公告13.承銷或代銷機構: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4.發行保證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6.簽證機構: 不適用。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關機關後,另行公告。18.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關機關後,另行公告。19.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關機關後,另行公告。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關機關後,另行公告。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關機關後,另行公告。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辦理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受託機構、保證機構、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包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或撤銷,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2)為配合前揭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3)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並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4)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