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2-27 21:34

大樹董事會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10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469)大樹-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7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4.發行總額:總面額為新臺幣10億元,實際募資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決定。5.每張面額:新臺幣10萬元。6.發行價格: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暫訂底標以不低於面額金額為限。7.發行期間:3年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因應111年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償還之本金、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償還之本金及充實營運資金。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3.承銷或代銷機構: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待發行條件訂定後評估。22.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可轉債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另定發行日,並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2)本次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強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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