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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望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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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2-14 08:45
囤房稅2.0 5月開徵 22縣市單一自住 豪宅線出爐
囤房稅2.0 5月開徵 22縣市單一自住 豪宅線出爐
「囤房稅2.0」5月開徵,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適用優惠稅率1%,22縣市陸續公告適用基準。今年五月「囤房稅二.○」首度開徵,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適用優惠稅率一%,二十二縣市陸續公告適用基準,台北市為房屋現值二八四.二萬元以下最高,宜蘭縣二四九.六八萬、新北市二三五.○五萬元次之,高雄市、澎湖縣也超過二○○萬元。財政部估計,全國約三一二.五萬戶減稅,減稅利益約二十三.六億元。
根據「囤房稅二.○」方案,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房屋稅率一.五%至四.八%,自住三戶以內維持一.二%,但單一自住(房屋所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一戶)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適用稅率一%。
根據規定,單一自住「一定金額」由各縣市按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取第一%戶,其他縣市取第○.三%戶,以低於該房屋現值的最大值為基準。
各縣市已陸續公告一一四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準。六都中,台北市為二八四.二萬、新北市二三五.○五萬、高雄市二一七.九八萬、桃園市一七七.七四萬、台南市一五二.六九萬、台中市一四八.一四萬元。
六都以外,宜蘭縣二四九.六八萬元最高,澎湖縣二○五.一萬、雲林縣一八九.二九萬元次之,新竹縣市及嘉義市也超過一八○萬元。另,金門縣七十七.六九萬、連江縣一○三.八八萬、基隆市一二○.○二萬元較低。財政部說明,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低於上述金額,適用稅率一%。
財政部提醒,「囤房稅二.○」就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符合自住房屋者應於三月二十四日以前設籍,才能適用自住稅率;尚未辦妥戶籍登記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輔導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