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 05:30
經濟部考量用人年輕化,出現所謂「陳立人條款」。(取自台糖官網)
記者林菁樺/特稿
經濟部考量用人年輕化,出現所謂「陳立人條款」,即未滿六十五歲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若是自基層內升,可轉調「高級專案經理」;此規定雖是保障年輕人才的工作權益,但要小心別淪為高級顧問「僱」而不問的翻版。
過去初任國營事業負責人有不得超過六十五歲,再任也不得超過六十八歲的年齡限制;但二○一七年政府修法刪除年紀天花板,讓當時戴謙得以六十八歲之齡接掌台灣中油董座,被稱為「戴謙條款」。
國營事業董總延後退休的案例不勝枚舉,但近年國營事業面對大退休潮,中生代逐漸冒出頭,接班部隊中的副總們也逐漸年輕化,陳立人更在五十三歲就接下台糖總經理,如今要轉任高級專案經理,也為國營事業人才培育帶來一些討論。
其實,公司領導者的年紀大小不是什麼問題,品格、能力服眾才是關鍵,經濟部修正規定,讓未滿六十五歲的董總得轉任高級專案經理,是保障基層做起的年輕一輩人才,但若是因管理作風惹議者而轉任,難免引發質疑。
另過去國營事業退休董總轉任子公司、孫公司「高級顧問」,月領逾十萬元卻是錢多事少,因而被貼上肥貓標籤,這些國營事業沉痾也該檢討。
未來隨著用人年輕化,董總若轉任高級專案經理,意味距離退休門檻仍遠,對其應有的工作要求與規範,不可有模糊地帶,否則高級專案經理淪為高級顧問,卻是「僱」而不問,不但浪費拔擢年輕人美意,還容易被外界曲解。